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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
来源:济源日报 作者:张佩佩 通讯员 王淑怡 时间:2024-07-10 08:28

 7月8日,记者从示范区社会保险中心获悉,济源退休人员养老金再次上调。根据近日省人社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要求,从2024年1月1日起,示范区对2023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按照规定,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于7月31日前发放到位。

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定额调整,每名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2元。挂钩调整,每名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首先根据其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但不包括折算工龄)每满1年增加1元(对于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照1年计算,对于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按照15年计算),在此基础上,每月再按照其2023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仅限于统筹项目部分,不包括企业退休人员的取暖费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的0.89%进行计算增加。适当倾斜,对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按照其年龄段分别增加基本养老金:对于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对于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对于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对于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对于年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

对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如果其基本养老金在按照上述规定调整后仍然没有达到所在省辖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则需要补足到该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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